哪些动产可以设立抵押
2025-01-13 08:31:58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设立抵押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生产设备
2. 原材料
3. 半成品
4. 产品
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 交通运输工具
7.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殊的动产,如飞机、船舶、汽车等,由于其权属状态通常以登记来确定,交易时也需要进行过户登记,因此这些动产在抵押时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登记程序。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如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也可以用于设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