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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能接受档案

2025-01-12 19:24:58

接收人事档案的单位主要包括: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人才中心

3. 人才市场

4. 机关事业单位

5. 国有企业

6. 央企

7. 公办中小学(师范毕业生)所属的教育局

8. 民办中小学委托管理的机构

9. 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可托管至人才市场

10. 离职单位或新的用人单位

请注意,民营企业、外企和合资企业通常不具备接收人事档案的权限,毕业生可能需要将档案托管至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