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能接受档案
2025-01-12 19:24:58
接收人事档案的单位主要包括: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人才中心
3. 人才市场
4. 机关事业单位
5. 国有企业
6. 央企
7. 公办中小学(师范毕业生)所属的教育局
8. 民办中小学委托管理的机构
9. 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可托管至人才市场
10. 离职单位或新的用人单位
请注意,民营企业、外企和合资企业通常不具备接收人事档案的权限,毕业生可能需要将档案托管至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