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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职务发明

2025-01-13 00:01:28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来说,职务发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包括发明人在其日常工作职责范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包括员工根据单位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这种发明创造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二是与在本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直接联系。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包括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需要注意的是,仅少量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且对发明创造完成无关紧要的情况,不认定为职务发明。

综上所述,职务发明的认定主要基于发明创造是否在执行单位任务过程中完成,或者是否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