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潮 | 林肯《葛底斯堡演说》最后半句的中译及其他
潮新闻客户端 吴其尧
近读上海书店出版社《胡适留学日记》(汇校本),深有所感。这部日记记录了胡适先生1910年至1917年留学美国康乃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期间的所思所想、所学所游,是其七年留学经历真实而准确的反映日记的汇校者曹伯言先生认为:日记是“研究这位一代学人的可靠史料”,日记“对了解胡适的思想成长和事业发展极其重要”,洵非虚言。
这部日记不仅是胡适个人成长的心灵史,也是了解那个时期中国留学生史的最佳读物,更是我们今天读了日记后增长知识、获得智慧的有效途径。本文是我读了胡适先生在1916年4月18日所记“试译林肯演说中的半句”的一点收获,公诸同好。
胡适先生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赵元任写信问林肯“盖梯司堡演说(Gettysburg Address)”中之“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一语当如何译法。胡适首先说“此语梁任公尝以为不可移译”,然后他自己提供了两种译法:“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对于第一种译法,胡适认为“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也”;对于第二种译法,“则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反身动词(Reflexive verb)之为佳也。”(《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曹伯言、曹杨汇校,第957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24年版)言下之意,胡适对自己的两种译法均不满意,第一种译法较第二种为佳。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在中文里现通译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政权)”,是一高度凝练的译法,已被广泛接受。关于这一译法的最早版本,学界和译界的说法有二:一个说法是梁启超在1903年发表的《新民说》中首先使用这一译法;另一个说法是孙中山在1903年发表的《译解林肯》一文中首次使用这样的表述。
梁启超和孙中山究竟是谁翻译在先,恐怕已经无法考证了。从上述赵元任跟胡适的通信情况看,赵胡二人似乎当时均未读过梁启超和孙中山写的两篇文章。除了梁启超和孙中山,严复也曾将这句话译为:民之物、民治、民享,但并未广泛流传。还有学者译为:民之政、民自治、民共享,同样没有取代原译的经典地位。
著名学者、翻译家冯象先生刊登于2016年6月12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上的《葛底斯堡演说》中译,译文完全达到了“信达雅”水准。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冯先生在译文后加了详注,指出旧译诸多不妥甚至不确之处,解释他为什么这样译的原因,助人理解,予人启发。其中指出了“民有、民治、民享”一语的出处:借自废奴主义者帕克牧师(Theodore Parker, 1810—1860);民主即直接自治,self-government, over all the people, for all the people, by all the people。冯先生还说,据学者考证,这句话的真正源头出自英国“宗教改革之启明星”威克利夫(John Wycliff,约1330—1384)的英译《圣经》(1380年出版)序言:This Bible is for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and by the people.
据史料记载,林肯是在1863年11月8日开始撰写这篇演说稿的,而他发表演说的时间是在11月19日,差不多在两周之前就写好了。他五易其稿,极有可能是在举行仪式的前一天晚上才正式定稿的,并非如有的林肯传记上说的在演讲当天突发灵感从而一蹴而就、一气呵成的。二十二年后的1885年,林肯的儿子罗伯特·林肯(1863年11月19日林肯总统发表演说时,罗伯特尚在哈佛大学读书)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声称:他父亲是在前往葛底斯堡的火车上撰写这篇演讲稿的。但林肯总统的私人秘书否认说,这篇演说并不是总统在前往葛底斯堡的火车上写的。
翻译家许渊冲在其回忆录《逝水年华》中记录了一段有趣的往事:抗战期间,西南联大外语系成立了一个翻译训练班,旨在为美国志愿空军大队(飞虎队)服务,主要从事翻译工作。1941年10月30日晚,在招待“飞虎队”队长陈纳德上校的晚会上,当时的翻译训练班班主任黄仁霖致欢迎词,由中央大学顾世淦同学译成英语。当黄仁霖讲到“三民主义”时,顾世淦不知道如何翻译才好。黄仁霖就直译为“民族、民权、民生”,陈纳德好像听不懂。于是,许渊冲先生就用英语解释说:“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陈纳德一下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了笑容。许先生不无得意地写道“这是我头一次在翻译工作中崭露头角。”(《逝水年华》增订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第215页)
我不敢说孙中山提出“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是受林肯这句话的影响,虽然有一说法认为是孙先生第一个将这句话译成中文的。许渊冲先生将“三民主义”套用林肯这句话译为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是急中生智的救场行为,在无关紧要的充满欢乐气氛的“招待晚会”上表演一下是可以的,但在正式场合将“三民主义”直接译为“民有、民治、民享”其实并不恰当。“民有”指“政权属于人民”;“民治”指“由人民行使权力”;“民享”指“政权为人民谋福利”。“三民主义”的意义还是有所不同的,其中的“民权主义”,也许比较接近林肯原文的意思。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我认为冯象先生将government一词译为“政权”是极为正确的:government的本义是“君权、治权”,也指“治权之行使、掌权者”,所以冯先生认为:“旧译政府,不确。”理由是:从苦难和牺牲的献祭中获得“新生”的,不是联邦行政机关,而是全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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