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著作权登记恶意诉讼 法院判了!
2025-04-23 21:05:00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周梦伊 通讯员 蔡蕾)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案中,创新适用恶意诉讼反诉赔偿机制,判决原告撤销侵权登记、赔偿 2.5 万元并罚款3万元,成为湖北法院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原告毕某梅将武汉某某公司委托创作并在先使用的图形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以“侵权”为由起诉该公司。法院经审查发现,毕某梅无法提供创作底稿,拒绝出庭说明过程,而武汉某某公司提交了委托创作合同、首次发表证据及设计师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才是真实著作权人。
法院指出,国家版权局对作品登记仅作形式审查,《作品登记证书》不能单独作为权利证明。毕某梅明知无权却伪造登记、提起诉讼,主观恶意明显,构成恶意诉讼。判决不仅驳回其请求,还支持反诉请求,要求其撤销登记、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本案通过反诉程序支持对恶意诉讼提起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反诉请求,有效遏制恶意诉讼行为,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彰显了“严厉打击滥用诉权”的司法态度,也为净化知识产权诉讼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案释法 恶意诉讼 【纠错】编辑:邱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