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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听证有哪些

2025-01-13 05:40:32

法定听证通常指的是在行政法律程序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之前,必须举行的正式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法定的听证类型:

行政处罚听证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的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

行政决策听证

行政法规、规章、规划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听证

政策的听证

立法听证

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听证

听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告知和通知: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告知利害关系人。

公开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委托代理: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对抗辩论:当事人有权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并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

制作笔录:听证过程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