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房产登记撤销
2025-01-13 05:58:33
房产登记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撤销:
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
当事人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房屋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公告作废。但若房屋权利已被他人善意取得,则除外。
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出现错误,如弄错权利人、权利类型或登记面积等,导致登记错误,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房产证。
房屋权利归属争议
当房产权利归属存在争议,且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后确认原房产证登记有误,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房屋消失未注销
房屋已消失但未依法注销,相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房产证。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存在其他撤销房屋登记的情形,如房屋灭失、权利人放弃所有权等。
善意取得
若房屋登记行为被判决违法,但撤销该登记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房屋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则法院可判决确认登记行为违法,但不撤销登记行为。
多次连续登记错误
若因登记机构把关不严导致多次连续登记错误,如伪造材料或虚假陈述,登记机构应撤销所有相关登记,直至恢复原状。
综上所述,房产登记可以在多种情况下被撤销,主要包括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房屋权利归属争议、房屋消失未注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善意取得以及多次连续登记错误等。每种情形下,撤销的具体程序和依据会有所不同,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