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嫂产假有多少
2025-01-18 22:10:45
部队军嫂的产假为 18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法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90天。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
护理假:
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晚育奖励: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综合以上信息,部队军嫂的产假包括98天的法定产假和额外的90天晚育产假,总计188天。此外,如果男方为军队人员且符合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条件,还可以额外获得15天的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