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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该做什么准备什么

2025-01-11 00:04:29

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

审查起诉状

审查起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有欠缺,通知原告限期补正。

发送起诉状副本

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通知被告在规定的限期内提出答辩状。

通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或者通过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将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

查阅诉讼材料

认真查阅诉讼材料,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调查收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或案件审理需要掌握的证据。

通知未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通知尚未参加诉讼但需要进行共同的当事人或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并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告。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核对当事人信息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审核诉讼材料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其他准备工作

包括追加当事人、决定诉讼的合并与分离、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等。

这些准备工作旨在确保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明确争议焦点。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仔细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循法院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