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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律所需要什么

2025-01-10 12:26:58

开设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名称、住所和章程

必须拥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律师资格

必须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到停止执业处罚。

资产要求

需要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资产要求为10万元以上人民币,其中流动资产不少于5万。

组织类型

可以选择合伙制或个人制。

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有三名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

内部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

申请程序

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设立申请。

需提供设立申请书、名称、章程、设立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等材料。

其他要求

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符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办公面积、设施等的要求。

需要有足够的注册资本,以保证律所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请根据上述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