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律所需要什么
2025-01-10 12:26:58
开设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名称、住所和章程
必须拥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律师资格
必须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到停止执业处罚。
资产要求
需要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资产要求为10万元以上人民币,其中流动资产不少于5万。
组织类型
可以选择合伙制或个人制。
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有三名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
内部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
申请程序
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设立申请。
需提供设立申请书、名称、章程、设立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等材料。
其他要求
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符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办公面积、设施等的要求。
需要有足够的注册资本,以保证律所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请根据上述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