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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2025-01-12 19:47:59

深圳户口需要以下证件:

个人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最近半年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未婚者可不提供)。

住房材料

购房者:购房合同、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材料

就业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材料

房产证或产权证等。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

《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表》。

结婚证或离婚证。

出生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材料。

挂靠在亲戚朋友房产立户时,产权人身份证及同意立户证明。

租赁房屋入户时,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特殊情况材料

死亡证明材料。

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法律文书。

动产权证明材料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深圳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