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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质量免检

2024-12-28 17:34:39

实施质量免检的程序如下:

企业申请

符合免检产品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提出产品免检申请,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审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审定

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使用免检标志

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免检标志应注明获准免检的时间及有效期限,免检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如需继续免检,企业应重新提出申请。

供应商评价与管理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只有符合标准的供应商才能被认定为合格供应商,适用来料免检方案。

制定具体流程

制定来料免检方案的具体流程,包括供应商申请、审核、来料申请、来料检验等环节,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标准,确保流程顺畅进行。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记录档案以备查验。

监督检查

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抽查,确保其生产质量稳定性。对来料免检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