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体需要哪些流程
2025-01-13 00:45:58
公司解体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行使下列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