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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体需要哪些流程

2025-01-13 00:45:58

公司解体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行使下列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