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违章行为
2025-01-13 06:13:37
交通违章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逆行:
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超速: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
超载或超员: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
闯红灯:
驾驶机动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
随意变道和掉头: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随意变更车道、掉头。
占用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人行道停车:
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
酒驾和醉驾:
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超车: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
不按规定打远光灯: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占用道路进行上述活动。
妨碍交通的活动:
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肇事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疲劳驾驶:
驾驶机动车时疲劳驾驶。
无证驾驶: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
违禁物运:
运输违禁物品。
闯关逃费:
逃避交通费用。
驾驶无证(牌)车辆: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驾驶危险车辆:
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驾驶未悬挂或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车辆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
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驾驶校车车况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驾驶校车前未对校车车况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驾驶机动车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规定载重限制或违反规定载客。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驾驶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