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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2025-01-09 18:41:48

党员退休后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基本养老金

党员退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

按月补助

根据不同入党时间和党龄,党员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不同标准的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党龄40年以上的老党员,根据党龄不同,每月补贴标准在100元至140元之间。

离休干部党员担任党内职务的,可能会有额外的职务补贴。

其他待遇

党员退休后,原来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不变,但并没有额外的待遇政策。党员应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不满足基本养老条件的情况下,不享受养老金。

综上所述,党员退休后的待遇主要是基本养老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具体的补助标准根据入党时间和党龄等因素有所不同。此外,对于特定群体如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还可能有一次性生活补助金。